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9【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生活性服务业是直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服务业的总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对我市促进消费、吸纳就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全市生活性服务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但仍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服务业质量不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相对较低等问题,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快我市旅游、文化、商贸、电子商务、健康养和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要求,以“保障民生、注重多元、完善功能”为总的发展方针,以新业态发展、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引领为重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与集聚人气、扩大消费相协调,与城市化建设相同步,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活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区域统筹,突出重点。根据各旗区自身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各区域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避免力量分散、恶性竞争。 

  2.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强化生活性服务产业支撑,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水平。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扩大社会就业。 

  3.集聚发展,突出特色。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配套、提升功能,搞好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以聚集区为依托,重点发展商贸、旅游休闲、中央商务和文化创意等特色服务业,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生活性服务业空间组织体系。 

  4.深化改革,创新创业。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服务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突出抓好生活性服务业的营销运作。综合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和管理手段,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高质量、高效益、差异化的专业服务。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新兴领域不断拓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建设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集聚区。 

  二、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一)统筹旗区间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定位与空间布局。立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要以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和康巴什新区核心城区为重点进行布局。三个区块发展要立足自身特点,坚持公共服务一体化、产业发展差异化,坚决避免因区域分割造成的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实现资源统筹、设施共享、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东胜区重点发展商贸、旅游、汽车博览和健康养老等产业,打造产城融合,避暑休闲宜居宜业之都;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重点发展现代临空产业、休闲旅游和文化创意等产业,打造蒙元文化产业基地;康巴什新区重点发展会展旅游、总部经济和文化体育等产业,打造政治文化中心。形成南北走向的服务业产业聚集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突破发展。 

  其它旗区要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资源、区位特点,优势互补,实现多点协同发展。在人口集中的旗府所在镇,围绕宜居乐业功能,重点发展商贸、餐饮、住宿、房地产、娱乐、文化、信息、快递物流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在靠近主镇区的区域,布局城郊型农牧业基地、大型农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在敖勒召其、上海庙等具有旅游特色的镇,积极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 

  (二)打造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围绕打造东胜铁西商务区、铜川汽车交易博览园区、康巴什文化体育会展集聚区、康巴什创新创业创意区、伊金霍洛旗蒙元文化体验区等功能区域,依托服务业集聚区、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和核心区周边产业基地等载体,完善生活配套服务;依托演艺场所、体育场馆、会展设施和文创园区等资源要素,围绕各级商业中心的建设和调整,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特色街区、示范区创建活动,聚焦核心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 

  三、重点领域及主要任务 

  (一)旅游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通过3-5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旅游形象独特、品牌知名度高、产品丰富、业态发达、功能完善和服务优良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17年,全市每年接待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250亿元,全市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业结构全面优化,产品吸引力显著增强,旅游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显著提高,文化旅游产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创新旅游产品。围绕“商、养、学、闲、情、奇”六大旅游发展要素,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研学旅游、休闲度假、情感旅游和探奇旅游,推动文化旅游与健康养生、体育健身、教育、商贸、会展、科技、农牧业和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现有景区景点资源,加大休闲度假、养生康体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加快推进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常规型旅游向文化深度旅游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 

  2.构筑文化旅游核心竞争力。围绕我市文化资源,加强创新创意开发,以鄂尔多斯婚礼、成吉思汗祭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注重文化元素与旅游产品相结合,深入挖掘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以面向旅游市场的文艺精品为抓手,丰富休闲娱乐形式,开发系列文化旅游产品,延伸旅游产业价值链条,跟进旅游的文化服务,提升旅游的文化品味,在文化与旅游的互动、融合中实现文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3.加强营销推介推广。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在文化旅游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全市统一形象,倾力打造“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和“天骄圣地、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通过有效开拓市场和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迅速扩大客源市场,实现全市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对内建立旅游联盟,打通“吃、住、行、游、购、娱”链条各环节,为游客提供“一卡通”式服务;对外加强与国内各大旅游城市和景区的结盟,共享旅游信息、资源,全面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4.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针对薄弱环节,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和汽车宿营地等。完善公路沿线、机场和车站等旅游交通标识,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好用好鄂尔多斯旅游网(手机网站)、旅游微博微信平台、旅游电子商务网站,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旗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 

  (二)商贸服务业。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力争到201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年均增长10%的水平,建成覆盖城乡、便民利民的商贸流通新网络。加快商贸服务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和大贸易的流通格局。 

  1.加快特色商圈建设。以便民、利民和惠民为目标,立足于现有基础、特点和发展空间条件,坚持错位竞争,进一步突出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形成五个以上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的商贸功能区。支持和鼓励本地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重组、控股、收购和特许加盟等方式加快发展、做强做大。核心城区的东胜区围绕王府井、华研购物中心和铁西国际时尚生活广场等商圈,加快引进大型品牌零售企业的步伐。以易兴家居建材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和奇石古玩城等专业市场为载体,培育一批在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专业市场。加快铜川汽车物流园建设步伐,发展新车批发和电子商务等新业务,积极开拓二手车交易市场,引进保险、认证等机构,搭建二手车交易桥梁。充分挖掘既有的汽车制造业基础,通过发展汽车零部件集散市场和引入知名的零部件供应商,把我市打造为区域性的汽车零部件采购和分销中心。 

  2.鼓励业态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品牌专卖和名品折扣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以民生为导向的连锁企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商贸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打造日用品线上交易平台、线上超市、线上物流超市、服装电子商务专业平台、特色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等专业化电子商务。 

  3.加强引导监管。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行业发展与市场规范相结合的原则,整顿商贸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加大商贸服务业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组织建设3个大型一级批发市场和若干个二级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繁荣消费市场,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旗区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和周末市场。 

  (三)健康服务业。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业。面向国内外市场,建设健康产业示范区。充分挖掘优势,发挥品牌叠加效应,加快发展面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特色专科医疗护理、疗养度假和健身休闲等健康产业。树立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和大产业观,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体系,将健康服务业发展成为重要产业。支持特色医疗服务、康体疗养服务、亚健康调理服务业、药膳养生产业、养生旅游和生命科学等健康相关产业发展。以鑫海国际(温泉)健康产业园、鄂托克旗草原温泉养生园、鄂尔多斯市全民健康科教服务平台为依托,引进上下游企业,形成生命健康产业链。 

  (四)养老服务业。开放发展养老服务业。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鼓励社区、健康、养老等相关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老年公寓、集中式养老院、中高档养老服务机构等。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养老服务中融入健康理念。推动养老服务多样化、社会化,实现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相结合,形成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网络,引入农(牧)家乐型养老、低密度型养老、候鸟型养老、疗养护理型养老和老年休闲休养园等多种产业模式,实现中高端养老服务业产业化、低端养老服务业普及化。在满足本市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重点针对外地消费者发展候鸟型养生养老服务业。从日常生活照料型养老向心理调适、康复护理、紧急救助和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系列化扩展,进一步完善以老年护理、老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老年大学、心理咨询、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银发”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机构进行“银发”服务的品牌化与连锁化经营。发挥蒙中医在养生保健方面的独到功效,开发特色养生保健服务。 

  (五)家庭服务业。规范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社区照护等服务,满足家庭基本需求。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内容,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树立一批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保姆(居家养老护理、病残康复护理、孕妇产妇陪护、婴幼儿看护)、托老托幼、烹饪、保洁、家务管理和小学生接送等家政服务业。依托各城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家政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诚信体系。以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为载体,积极引进物联网、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等新技术,推进家庭服务信息化。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逐步形成市、旗区、街道和社区信息化网络体系。利用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文化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服务业。到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支柱性产业。充分挖掘全市文化创意资源,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生产要素配套、政策支持、环境和市场监管体系,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加大蒙元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注重文化衍生品的开发,重点开发蒙古民族工艺品、羊绒制品等产品,以及成吉思汗祭祀大典、鄂尔多斯歌舞、鄂尔多斯婚礼和那达慕大会等非物质产品,打造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推介,通过举办节庆活动,提升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大力促进文化消费,以消费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适应多样化、个性化和互动性消费取向的文化创意产品。立足于产业基础,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力量,发展先进装备制造设计业、羊绒服饰、建筑设计等创意设计业,实现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与渗透。 

  (七)体育服务业。坚持理念现代化、视野全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科学化、人才专业化和宣传普及化的“六化”原则,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盘活资源、提升水平”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引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促进全市体育服务业实现大的突破。整合目前的体育基础设施资源,成立或引进专业的体育设施运营机构,创新合作模式,提高体育设施管理运营市场化程度,盘活现有体育设施资源,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降低体育场馆运营维护成本,并通过顶级体育赛事来集聚人气、商气。利用我市那达慕会场标准化赛马场等基础设施优势,以及我市蒙古族草原马文化积淀厚重的人文优势,大力发展以养马、驯马、骑马、赏马和商业赛马等为内容的马文化产业,与国内知名的马产业专业企业和机构合作,探索并启动商业赛马运营,努力将马产业发展成为在全国较有影响力的重要产业。将体育赛事、马产业发展与现代旅游业融合发展,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实现产业之间资源共享、利益共享。 

  (八)房地产服务业。有序推进房地产服务业发展,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积极实施“西部宜居地”战略。立足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打造西部地区文化内涵深厚、民族风貌浓郁的特色宜居城市,吸引外来人口。通过产业模式创新,引进新的房地产经营管理模式,将在建、已建住宅重新包装为生态休闲住宅、分割产权式度假公寓、产权式酒店、使用权式住宅等新型房地产产品。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优质宜居”品牌,满足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商务人士和度假人士等外来人士的居住需求。发挥草原生态、避暑度假的优势,以气候条件为依托,以民族风情为特色,改造或开发一批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养老住宅,构建生态旅游休闲综合体,形成民族风情、宜居、休闲与地产互动发展的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服务领域开放。 

  1.实行“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和领域,建立公开、平等和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 

  2.简化企业证照办理。以“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为工作原则,对连锁经营及申办文化类非营利性机构的,给予程序简化办理。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和网上企业年度报告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条例。 

  3.加快推进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逐步放开经营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4.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政府依法公开的信息要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中共享使用。 

  5.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对职工食堂、车队等服务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经营,具备条件的可转为主要由社会提供。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开展的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等服务。 

  (二)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便民服务。 

  1.优先安排现代旅游、文化创意等非房地产开发的服务业产业类项目用地。鼓励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承诺被拆迁时按原用途补偿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和学校校舍等存量房产兴办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2.鼓励城市便民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楼盘和拆迁空地建设便民服务市场。在城区范围内指定区域,设置固定便民商业摊点,统一规划、标识、管理,实行定点定位定人经营,免费提供摊位设施,优先向零就业家庭倾斜。 

  3.提供便利的购物交通体系。将核心区内购物、餐饮、文化、体育、休闲、健康等行业和设施统一纳入旅游体系统一规划开发,增设旅游大巴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新增大型商业间的节点公交直通车,放宽物流运输车辆道路管制。 

  4.在我市居住3年(含)以上且购买住房的,在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职业介绍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三)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 

  1.由市人民政府主导设立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生活性服务业投资领域。设立生活性服务企业和人才特别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20户企业和30名个人。 

  2.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连锁经营,对有配送中心和统一配送车辆、采用电子商务方式、实施同城采购配送的企业,在核心区建成20个以上小型惠民平价超市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每个超市每年给予1-3万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3年。 

  3.鼓励支持网店与实体店结合,设立电商创新奖,对在我市注册的电商平台、网店,按年销售额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年奖励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培育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企业评级认定工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对纳入星级评定的家政企业予以奖励扶持,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 

  5.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生活性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以2013年贷款规模为基数,在2017年底前,各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市内生活性服务企业、个人发放贷款规模,年末余额每增加1亿元,由市财政奖励15万元。 

  6.鼓励建设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乡村旅游接待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乡村旅游标准化认证并推广。鼓励企业或个人利用闲置房产发展家庭式休闲旅舍,经市旅游局备案达标的,颁发经营证书并纳入旅游住宿体系。 

  (四)推动税费减免政策,清理和规范收费。 

  1.推进“个转企”“小上规”。鼓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转企后可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用语。自转企之日3年内,按上缴税金市级部分的额度给予奖励。 

  2.支持新办从事商贸物流、旅游文化、餐饮住宿和家政服务等各类生活性服务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实现企业所得税年度起,第一年的扶持资金不低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旗区级分成部分,第二年的扶持资金不低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旗区级分成部分的一半。 

  3.鼓励国内外著名的生活性服务企业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自企业开业年度起,五年内财政给予重点扶持,前两年的扶持资金不低于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市级分成部分,后三年的扶持资金不低于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市级分成部分的一半。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其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财政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企业缴纳的契税和前3年房产税总和。 

  4.大力培养生活性服务业人才。支持我市家庭服务实训基地、东胜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西贝美食艺术学校等职业教育机构开设酒店管理、烹饪技能、商贸物流、家政服务和汽驾汽修等专业课程,对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中短期技能培训,从服务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 

  5.全面执行生活性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6.按照国务院税制改革要求,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 

  7.严厉惩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停业等行为,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清理规范涉及生活性服务业的各类收费,取消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8.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对符合政府导向独立运作的及积极主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的各类行业协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 

  1.成立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的统计工作,健全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年度、季度信息发布机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自治区或我市颁布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如同时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条款时,可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意见和各自职责,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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