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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园林局防火值班制度

来源:康巴什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7-11-11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新区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基本要求

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每班2人(加强值班除外)。
(二)值班室是处置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中心,须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三)值班室内的通信电话、计算机、对讲机等是值班专用的设备设施,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四)值班室内的资料、设备及相关物品,未经防火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其外借。
(五)白天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工作,晚上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床铺整理工作。床上被褥、床单一周清洗一次,保持卫生、整洁。
(六)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由防火办负责。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防火工作任务。
(二)熟悉新区接警电话程序,遇突发事故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三)及时掌握火情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
(四)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交接时间为:每日早8:30进行交接班。
(五)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登记记录,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八)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就餐时间自行安排,如需就餐必须留一人值班不得脱岗。
(九)做好本机关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赌博。

(十)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次处罚(1分)。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按照(康巴什新区园林绿化事业管理局2017年考核评分标准),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防火办及督察室人员将随时对防火值班人员进行抽查、检查。

 

 

 

   (防火值班电话:12119   8588119)

(防火期为每年的111日至翌年531日)

     (防火高发期为每年31日至531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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