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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康巴什新区园林绿化事业管理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园林绿化事业管理局,20079月成立,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领导班子 

  局 长:魏军

副局长:郝建军王永刚 王忠华 张回珍 

 副总工:董莉 

副科管理干部:苏和

二、内设科室

康巴什新区园林绿化事业管理局截至目前现有职工总数346人。  

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监察督查室、工程审计办、规化设计室、创城办、森林公安派出所、林工站、林政资源站、森防站、种苗站、园艺研究所、北区管理所、绿化一队、绿化二队、广场一、二、三、四所、会展公园管理所、草原情广场、森林公园管理所、天骄公园管理所、视界广场、喷泉管理所、堆肥厂管理所、道路养护队、市政维修队、安全生产办公室、车队、园艺修剪组共计31个所队室。

三、职能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主任:张世东

执岗人:12

职能职责:

1.负责上传下达、档案管理、会议筹备、对外接待及公文处理、文印、通信、固定资产登记、印章管理等。

2.负责组织与协调局长办公会议、行政例会,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及时反馈局领导。

3.负责政策法规及培训管理。

4.对局室的文书、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档案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5.掌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组织宣传、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局室制度。

7.负责计划统计工作,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基建计划。

8.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

9.负责处理局内日常事务工作。

10.负责机关来宾的食宿接待。

11.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和后勤财务管理。

12.负责局内的财产安全和院内卫生。

13.负责单位食堂的管理。

(二)工会

工会主席:董莉

执岗人:3

职能职责: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5.妇女工作开展

6.团委工作开展

(三)财务室

财务室主任:马丽

执岗人:4

职能职责:

1.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月、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

2.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及代缴各种社保经费。

3.按照会计制度要求,正确及时处理会计业务,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4.协助财政核算部门共同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初始化录入、编制月报等工作。

5.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等工作;协助出纳员进行原始凭证的整理、粘贴和填写。

6.负责局内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存档及印鉴的管理工作。

7.做好现金的收付、登记、核对和管理工作。

(四)工程审计办公室

工程办公室主任:孟云霞

执岗人:9

职能职责:

1.负责新建工程的筹备、设计、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原有招标工程的验收。

2.负责统计新区园林新建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3.负责对违反施工规程的绿化、养护、维护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4.负责对新区园林新建工程绿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检查、验收。

5.根据批准的规划,负责新区新建小块绿地、苗圃及公园的招标、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6.业务资料统计、收集、归档。

(五)监察督查室

监察督查室兼精细化办公室主任:韩平

执岗人:7

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和指导园林绿化养护队伍,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管理,配合综合办公室进行全员考核。

2.监督检查各机构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对需验收及核定工程量进行检查或直接核定。

3.对全局工作人员及养护工人的工作任务及制度进行不定时、不定人抽查普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4.负责征占绿地的实地勘测、监管及收取补偿费工作。

5.负责协同综合监察大队对损坏园林绿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6.对城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及城区所有树木、绿地进行监管。

7.局里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绿化养护管理所(3个)

北区绿化管理所:李国强,执岗人18

绿化一队:王占雄,执岗人11

绿化二队:裴志强,执岗人15

道路养护队:道路养护队队长:朱海平,执岗人7

职能职责:

1.负责片内绿化施工、管理、养护工作。

2.负责道路绿化及其两侧绿化带的安全防火等管理工作。

3.负责新区园林片内业务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新区园林养护工人的考勤等进行统计,配合综合办公室进行全员考核。

5.负责指导园林养护工人对新区园林绿化进行日常养护,其范围包括:中耕锄草、施肥及水圈修整、灌水排涝、苗木修剪。

6.组织安排新区园林养护工人对新区苗木进行防寒工作。

7.负责总体实施新区道路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

8.负责新区的林木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病虫害的监测工作。

(七)广场管理所 (4个)

广场管理一所执岗人3

广场管理二所副所长:杜海生,执岗人26

广场管理三所所长:郝建华,执岗人21

广场管理四所所长:李向云,执岗人8

视界广场管理所所长:饶立伟,执岗人14

堆肥厂管理所副所长:王强,执岗人11

森林公园管理所所长:刘学楠,执岗人16

1.负责广场雕塑、硬化面、绿化的全日制保洁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广场绿地、园林小品等设施建设保洁、保护和及时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

3.负责广场灯具、音响设备保洁、保护和及时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

4.负责广场内各类标牌的设置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5.负责广场安全、防火、治安的管理工作。

6.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广场、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

7.负责对广场、绿地绿化美化及日常养护工作。

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核定树木、草花、草坪的栽植计划并实施。

9.负责广场经营性项目管理工作。

(八)公园管理所3个)

 会展公园管理所所长:斯庆脑日布,执岗人13

天骄公园管理所所长:魏泽辉,执岗人13

草原情公园管理所所长:王志刚 ,执岗人22

1.负责拟定、健全公园管理的规章、规范。

2.参与审定公园规划及其调整方案。

3.负责各类经营项目、游乐项目的管理。

4.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检查措施;参与制定公园年度绿化建设和景观改造计划。

5.负责公园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公园各项业务统计工作。

(九)园艺研究所

园艺研究所所长:徐惠,执岗人8

职能职责:

负责开展城市绿化苗木及花卉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及栽培技术研究;负责新区苗木、花草育种基地建设、管理。小型园艺街景的设计。

(十)资源站与林工站

资源站站长:方建宁,执岗人6

林工站站长:徐志明,执岗人5

负责新区森林资源的管理;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编制并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

(十一)森防站

    森防站站长:王莹,执岗人4

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研究、制定新区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林业科普宣传。植物保护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十二)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樊燕文,执岗人5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检查、实施防火工作;考核检查各责任单位防火落实情况;负责新区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负责新区防火设施的购置和维修。

(十三)规划设计室

    规划设计室主任:屈子花,执岗人4

1.负责片内绿化施工、管理、养护工作。

2.负责道路绿化及其两侧绿化带的安全防火等管理工作。

3.负责部分小型景观的设计、施工工作。

4.负责临时性其它设计工作。

(十四)种苗资源站

种苗资源站站长:刘俊伟,执岗人3

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林木种苗方针、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产品质量法》、《国家林木种苗标准》和《云南省林木种苗地方标准》依法管理林木种苗行业。

2.制订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并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并组织生产、供应、调剂种子和苗木,确保新区造林绿化等生态建设所需种子、苗木的供应。

3.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苗木的单位和个人。

(十五)创园办公室

创园创森办公室副主任:魏瑞,执岗人4

职能职责:负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工作的对接。

十五、车队:

车队队长:嘎尔迪,执岗人37

职能职责:

1.负责车辆的调度与管理。

2.负责局内车辆的保险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

3.负责车辆的事故处理及事后维修。

4.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修。

(十六)园艺修剪组:

执岗人5

职能职责:

工作范围:管理公园广场园林植物的修剪工作

标准:1.具备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熟悉树种、植物特性、熟悉相关景观设计。

      3.熟悉掌握常用绿化机械、工具、用具的使用和维护。

市政维修队:

    市政维修队队长:沙明志,执岗人9

职能职责:

根据实际,负责市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基础设施维护、编制下达市容、市政、城区道路、各公园广场路灯的管理和维修。

(十七)森林公安派出所

执岗人:5

职能职责:

立案和侦察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

办理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

办理法律、法规授权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林业行政案件。

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由森林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承担辖区内的其他公安工作。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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