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2【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及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各办公室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工委委、管委会有关政务、党务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办公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党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民族宗教和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二)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党务公开工作,我局于成立了政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康巴什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还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94余条。主要侧重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本局政务动态、相关法规、办事指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列入本局公务经费支出。 

  (二)年内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三)年内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 问题 和改进措施 

  我局狠抓了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以下三点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三是加强责任心,对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快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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