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4【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新区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的领导下,在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中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的基础。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韩晓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支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支委会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二)加强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局、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新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辅导,各科(局、室)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健全了《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康巴什新区民政局公开首问责任制度》、《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 

  二、强化作风,公开透明民政业务 

  一是加强民政业务和窗口服务单位建设。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急难”工作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探索建立低保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区域一体化机制,推进核对平台建设。提请新区管委会出台临时救助办法,规范临时救助标准、条件和程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拓展救助网络和发现渠道,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断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到位。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创新保障方式,提高救助实效。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社会救助中心、婚姻登记中心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二是坚持用法治理念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养老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民政政策创制工作。认真做好民政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考勤考核、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政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进一步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和群众工作。注重研究解决各项民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接待,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稳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对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按照《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通知[1992]价费字349号文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在康巴什新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现有的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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