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实行并轨管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1【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康巴什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共计294套,其中廉租房244套,公租房50套。新区廉租房房源相对充足,但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群体却相对较少,存在廉租房过剩闲置现象,为科学合理利用廉租房资源,保证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享受廉租住房,2013531日,新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会议决定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3]70号)文件精神,新区创新管理,将已建成的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管理、统筹分配、阶梯收费。 

  2014125,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85号)文件,明确要求从2014年起,将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含购买、改建、租赁等筹集方式)计划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前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后,康巴什新区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及市房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康巴什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扩大保障范围为原则,进一步规范保障对象准入条件,规范配租标准,做好业务咨询、申请受理、分配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相关制度建设,担当起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维护和运营工作的重任,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运营和管理新机制;二是不断完善准入程序。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复核流程,全面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阳光操作,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优化轮候规则。建立公租房申请人员信息库,制定轮候制度,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四是不断完善退出机制。定期审核申请人住房及收入标准,坚持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对承租家庭存在虚假骗租、恶意欠租、违规转租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承租资格。建立保障性住房住户诚信档案,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如有违规行为或应退出拒不退出的,均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五是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公开,通过康巴什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近年来,新区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精神,逐年加大了公租房建设力度,并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多方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大力度完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系,实施了3个公租房项目,建设公租房694套。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公租房294套,主要用于解决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引进教师、园林环卫一线工人的住房问题。截止2014年底,新区公租房保障人数达到559人,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中,在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民家庭有221431人,有力推动了非城镇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进程。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蒙ICP备11002510号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