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7-10-20【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项目东侧隔路为宏源新都居住区,南侧隔路为金信翰林居住区,西侧隔路为商业综合楼,北侧隔路为鄂尔多斯市建委。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需改建总建筑面积 36390m2,地上建筑面积 26952m2,地下建筑面积 9438m2,共设置213张床位,项目总投资为21057.12万元。二、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医院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渣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预处理后医疗废水统一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康巴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通风系统、空调系统、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级在7590dB(A)之间。本项目对设备选型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设备摆放进行科学布置,并采取消声、隔声、绿化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医院围墙外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其中医疗废物委托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四)废气 

  1.餐厅厨房油烟:本项目油烟经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油烟净化装置的净化率可达85%以上,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 

  2.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本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过滤吸附有效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排放。  

  3.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顶部排风口排放,项目地上停车位地址开阔,较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应急电源依托医院配置的应急柴油发电机,使用次数不多,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 

  (五)防辐射 

  本项目在放射性用房施工中,严格按防止放射性污染的有关屏蔽设计及施工规范搞好设计、施工;确保放射性射线对人体不产生伤害。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局科学、合理,同时建设单位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波 

  电话:0477-8595905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对本项建设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的支持态度; 

  对本环评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的意见及建议;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 

  其它与本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告有效期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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