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更正

来源: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17-03-20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民族的更正
办理机构 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心
办理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康巴什新区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对象 民族登记错误的人员,需要更正的
申请受理条件 错误登记民族
所需材料 1户口本、2、原登记正确民族的户口证件。 以上手续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康宁路西侧(中心公园北门)
乘车路线 乘坐1路公交,在中心公园站下车
办理电话 0477-2261262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20
办理程序 〔民族变更更正〕民族变更更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内民委发[2016]13号)规定办理。 因操作失误,本人民族与父或母民族登记不一致的,持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除错登记民族外,其他情况需要变更民族的,经自治区民委审批备案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