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保证书

来源: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2-10-22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保证书

我叫       ,男/女,现年    岁,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我在销售烟花爆竹时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对所经营的烟花爆竹必须在鄂尔多斯市安监局登记备案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内蒙古神童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土畜产品公司、鄂尔多斯市一众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日月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泰达供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腾达大业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批发进货,保证不在其他地方进货。 
三、对于批发回的烟花爆竹在存放时保证加强安全管理,不发生任何事故。 
四、保证做到不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吸烟、使用明火或试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不允许购买烟花爆竹的人在经营场所吸烟和试放烟花爆竹。 
五、保证不销售无市安监局、公安局封签的产品,保证不销售拉炮、摔炮、砸炮等政府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 
六、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必须实行专营店销售,不得经营其它商品和货品,安监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经营其它商品和货品将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回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七、如有违反,情愿接受处罚。 
八、许可证号: 
   保证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安监局、批发公司、保证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