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核准流程

来源: 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15-02-10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项目核准流程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办理依据 见正文
办理对象 办理项目核准的企业
申请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支持性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见正文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916室
乘车路线 惠通1路、2路、4路、空港1路、2路
办理电话 8595962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 见正文
办理程序 见正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项目核准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出具的核准申请文件(原件)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合同/土地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 节能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

7、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鄂尔多斯市政府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指导目录(2012年本)》

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

5、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21

6、《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2662号)